🏠社會住宅 國政來幫大家畫重點囉!
🔆🔆申請資格🔆🔆
1⃣️18 歲以上
2⃣️設籍桃園滿一年或具桃園市就學、 就業事實者
3⃣️家庭成員於北部區域(基北北桃竹竹)均無自有住宅、
4⃣️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不超過新臺幣 4 萬 7,922 元、不動產總價值低於 540 萬元、未申請租金補貼、包租代管者
✔️即符合桃園社會住宅申請資格
🔸🔸🔸桃園開放 18 歲以上符合資格者可申請,讓剛上大學的年輕 人也能有入住社會住宅的機會🔸🔸🔸
🔘社宅申請對象將以「七成青年三成弱勢」為原則, 並採混居概念,承租期限以 3 年為一期,續租不得超過 6 年,符合住 宅法規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者,或符合特殊情形者,桃園市政府將另訂標準。
關於 #社會年輕人的權益、#桃園市民的權益,國政會嚴格監督市政府的!
#林國政桃園好爸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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